图片来源:清华大学
申请硕士学位不必发表学术论文,或成为中国高校改革风向?
近日,清华大学公布了最新修订完成的2020~2021学年度第9次校务会议修订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提出不把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引发行业热议。
该《规定》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方案、课程(环节)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基本要求。
旧版《规定》节选,https://www.tsinghua.edu.cn/yjsy/info/1034/1058.htm
此前,清华大学《规定》(1981—1982学年度第7次校务会议第一次通过,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版规定,发表学术论文要求,非专业学位硕士生应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论文。各学科执行依据学科情况制定的由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方案。
这项新《规定》破除了此项硕士生学位评定中的“唯论文”的倾向,需要注意的是,清华大学这份《规定》中也再次明确,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符合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规定》坚持“学位论文是进行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相应形成的创新成果应当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完整呈现”;“硕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到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相关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大学不能把学术权力交给期刊的编辑和审稿人。”在3月初召开的清华大学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清华大学校长邱勇这番话在社交网络刷屏。他透露,2020年,没有一个清华学生因为发表SCI论文数量不够,而无法申请学位。他也补充到,不“数论文”并非放松毕业要求,相反,对数量要求下降,意味着对论文质量要求的提升。
长期以来,我国“唯论文”是高校评价体系中挥之不去的痼疾。有专家指出,清华大学这项措施有利于破除“唯论文”顽疾,“首先,这个理念在价值层面是正向的,接下来再讨论技术路线。怎样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不降低培养水平、严把论文质量和毕业出口,还有较多研讨空间。没有发表论文的限制后,还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去规范。”
事实上,在国家层面,去年12月,教育部就发布了《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十不得”,特别提及论文发表方面,“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这旨在打破“唯论文”的不良导向。
该《意见》主要阐述要点还包括,建立论文质量中长期评价机制,国际期刊使用必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不得为追求国际发表而刻意矮化丑化中国、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摆脱论文评价指标“唯客观化”,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与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简单挂钩,防止高额奖励论文。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作为导师岗位选聘、人才计划申报评审的唯一指标。更加看重科研成果的实际价值和社会贡献,更关注学位论文本身的水平和质量,不得将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唯一标准。从对人的评价转向到对成果的评价,不得将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限制性条件。厘清学术权力介入评价的限度和边界。不得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严格控制涉及论文的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提倡多维度论文质量评价,不得盲目采信、引用和宣传各类机构发布的排行榜,不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排行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