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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监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华海财产保险和赵晓明董事长受到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

更新时间:2020-12-15 13:56:02 点击:目前没有统计


  2020年12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对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海保险以服务海洋经济为切入点,以互联网思维为先导,秉承传统,开拓创新,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海洋和互联网特色的全国性、综合性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华海,原名戚华海 ,毕业于扬州大学 ,现居岭南,生态诗歌倡导者。】财险”)因“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公司治理不规范”两项违规行为而做出的处罚决定。

  原来,2016年5月至8月,华海财险相继向原保监会报送了增资申请材料——分别是华海〔2016〕195号和245号文,申请青岛神州万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万向”)增资6000万元;华海〔2016〕303号和358号文,申请青岛乐保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保互联”)增资1.2亿元。这两个文件显示签发人为华海财险法人代表、董事长“赵小鸣”。

  可实际上,这两次增资行为却是一场暗藏玄机的虚假“关联交易【关联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经中国银保监会调查,上述材料存在虚假的问题:一是原保监会2017年查实神州万向和乐保互联的纳税证明系伪造:乐保互联出具的关联关系【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声明反映其与华海财险其他股东、投资人无关联关系,但其股东王丽和神州万向大股东邵强为夫妻关系,故乐保互联与神州万向有关联关系,其出具的关联关系声明与实际不符。

  二是2016年7月8日华海财险实际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乐保互联增资材料中的《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决议》和《2016年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修订

  的决议》却都记录该日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伪造的股东纳税证明、伪造的临时股东大会,加之两个增资股东又存在的关联关系……华海财险这场虚假的增资被原保监会抓个正着。(详情请看《经济观察报》“隐瞒关联关系、提供虚假材料华海财险增资扩股被保监会查处内情”一文)。

  此次银保监会对华海财险的处罚还因其“公司治理不规范”。

  一是“华海财险分别于2018年4月、2019年3月召开监事会,会议召开时间间隔超过6个月”;二是“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截至2019年12月9日,华海财险在2016年7月8日股东大会未召开的情况下,在官方网站披露了虚假的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同时,银保监会还认为,华海财险“治理档案管理混乱,存在材料造假风险”:华海财险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股东大会的会议档案缺失。这正是华海财险虚假增资的那一年;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档案使用文件夹散装保存,未按每次会议单独装订成册,未连续编号……此外,华海财险除3次股东大会参会人员在签字页签署日期外,其他均未在相关签字页签署日期,客观上存在材料造假的风险。

  银保监会对华海财险违法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华海财险以及董事长赵小鸣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由此,银保监会做出处罚决定:一是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华海财险予以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董事长赵小鸣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二是公司治理不规范的问题,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六十九条,对华海财险予以罚款1万元。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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